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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未开学或未开课不得提早收取膏火

放大字体  缩小字体 2020-04-18 14:26:12  阅读:8601+ 来源:自媒体作者:中国新闻网

原标题:四川:未开学或未开课不得提早收取膏火

(抗击新冠肺炎)四川:未开学或未开课不得提早收取膏火

中新网成都4月18日电 (记者 贺劭清)记者18日从四川省教育厅得悉,四川各地各校膏火(保教费)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。各地各校开学复课严厉依照《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有关事项的告诉》(川教函〔2020〕112号)相关要求履行,未开学或未开课不得提早收取膏火(保教费)。

针对近期单个校园和幼儿园在未开学开课情况下预收膏火(保教费)、住宿费问题,依照教育部管理教育乱收费领导小组办公室预警要求,四川省委教育厅发布《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校园收费管理作业的告诉》。

四川省教育厅要求,住宿费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,未住宿不得提早收取住宿费。已按学年收取的住宿费,校园依据实践住宿时刻并归纳考虑与宿舍直接相关的人员、折旧等本钱开销,在春季学期末结算清退。

四川各地各校要仔细贯彻落实《关于做好新式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赞助作业的告诉》(教财司函〔2020〕30号),全面落实好各项学生赞助方针,加大对患病和遭到疫情影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赞助力度。

四川省教育厅要求,校园不得借疫情防控名义私行增设收费项目、扩展收费规模、进步收费规范,不得违规乱收费。各地各校应做好收费方针宣扬解说,加强正面引导,建立专门咨询电话,指定专人负责处理收费咨询事项,及时回应社会关心。(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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